答:1.自主创业人员创办有限责任公司,允许3年内分期注入资金,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申请注册资本总额的20%。对共同出资开办注册资本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、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,首期出资额达到1万元即可登记。
2.在阿克苏地区范围内申请设立的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,不受出资额限制。新创企业注册资金允许分期到位。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,允许创业人员将家庭住所、租借房等改为创业经营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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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哪些登记注册优惠政策?》出自:百味书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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